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鼓勵花卉重點產區政府設立花卉行業管理機構,不斷完善行業管理與服務職能。扶持各類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發展,保障政策供給。健全花卉行業社會組織,加大培育與扶持力度,推動政府對行業社會組織的購買服務政策落實,充分發揮行業社會組織在調查研究、政策建議、規范市場行為、信用體系建設、統計與信息、技術咨詢、人才培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其成為政府與花卉企業、專業合作社、花農聯系的橋梁和紐帶。各級花卉行業社會組織要加強自律,引導全行業遵紀守法、合法經營、誠信發展,推動和支持花卉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二、完善政策措施 把花卉業發展納入優勢農產品區域和鄉村振興大格局中,在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行政審批、財政投入、金融服務、招商引資等方面為花卉企業創造有利環境。花卉生產設施設備納入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范圍,將花卉市場建設作為地方功能性市場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充分發揮資本作為市場經濟重要生產要素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吸引金融信貸資金支持花卉業發展,推動出臺花卉產業信貸新政策和金融新產品,拓展金融信貸服務領域,充分利用小額貸款政策,推進設施設備抵押、自主知識產權抵押、無抵押貸款等試點,幫助花卉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及新型市場主體提高花卉生產能力和防風險能力。 三、強化科技支撐 積極爭取花卉科研納入國家和地方科技創新體系,重點支持資源收集保護、基礎研究、種業創新、前沿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發,構建育種與繁殖、高新技術與常規技術相結合的花卉科技創新體系。支持花卉科研成果轉化,納入國家和地方科技推廣體系,建設一批高質量花卉科技示范園。扶持花卉重點企業開展科技攻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花卉新品種、新技術,鼓勵科研機構和花卉企業聯合申請或創建花卉重點實驗室和高科技示范園,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市場需求的精準對接。 四、注重人才培養 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把高等農林教育放在優先發展位置。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花卉企業舉辦高質量花卉職業技術培訓。根據花卉行業對人才隊伍的需求,調整完善花卉相關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標準。創新教育培訓形式,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加大對花卉科技、專業技能、經營管理、市場開拓、對外經貿和行業服務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花卉人才培養質量。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吸引復合型高素質人才加入花卉行業,改善一線從業人員工作環境。鼓勵花卉骨干企業參與制訂花卉職業標準,自主開展技能培訓,提升從事花卉行業的職業榮譽感與幸福感。 附錄:名詞解釋 1.花卉 花卉是指廣義花卉概念,即具有觀賞價值的植物總稱。根據生產特點和用途,將花卉分為鮮切花類、盆栽植物類、觀賞苗木、食用與藥用花卉、工業及其他用途花卉、草坪、種子用花卉、種球用花卉和種苗用花卉、干花等。 2.鮮切花 鮮切花是指從活體植物上剪切下來的用于觀賞或裝飾的植物器官。根據這些器官的主要觀賞部位,又分為鮮切花(或簡稱切花)、鮮切葉(或簡稱切葉)和鮮切枝(或簡稱切枝)。 3.盆栽植物 盆栽植物是指以觀賞為目的而用容器栽培的植物。分為盆栽觀花植物、盆栽觀葉植物、花壇植物和盆景等類型。盆栽植物指未經過嚴格的修剪造型,以花、果、葉為主要觀賞部位的植物,包括盆花和觀葉植物兩類,以花、果為主要觀賞目標的歸為盆花,以莖、葉為主要觀賞目標的歸為觀葉植物。花壇植物類是指用于室外花壇布置的盆栽植物。盆景是指以植物、山石等為素材,運用微縮藝術布局手法和特殊園藝栽培技術,經過細致加工,以植株的造型藝術為主要觀賞目標的盆栽植物。 4.觀賞苗木 觀賞苗木是指以觀賞為主要目的,用于綠化、美化而種植的木本植物。 5.功能性花卉 功能性花卉是指主要為獲得食品、飲料、藥品,用于工業加工和其他用途原料而種植的花卉。 6.花卉產品 花卉產品是指能夠提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并能滿足人們對花卉的自然美、藝術美等方面需求的花卉植株或其根、莖、葉、花、果實、種子等各個部位及相關的組合物,其中滲透著相關的服務、文化、藝術與觀念等。 7.花卉業 花卉業是指人們所從事的以花卉產品為生產目的,具有確定的目標、對象、規模和系統規范的行業。 8.花文化 花文化是人們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以花卉為對象或主題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稱。 9.花卉專業技術人員 花卉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花卉從業人員中,具有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
|